凡煙小說

第394章 鹿鳴(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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珍珠是個好生意, 無論是東方還是西方, 珍珠都是女人最愛的珠寶之一, 其中品相好的可以賣出天價——和一般人以為的古代珍珠都貴重不同,其實古代珍珠也分普通貨色和‘珍寶’。

所謂‘八分為珍, 九分為寶’, 本質上就說明了大家對珍珠的價值是有自己的判斷的。如果珍珠全都珍貴, 也不會出現珍珠粉這種奢侈的用法了!事實上, 珍珠粉用的正是價值不高的珍珠。

陳嫣就知道,此時的華夏大地中低檔的珍珠最大產地在太湖, 太湖珍珠由蚌中取出,有的時候一個不算大的蚌殼也能取出十幾顆珍珠。只是這樣的珍珠品質真的一般, 大小、光澤、形狀…通通不合格!稍微有點身份的人都不會拿這個做首飾!

能用珍珠做首飾的人不會用這種珍珠,因為丟不起那個人!而用不起珍珠的, 也不用裝大尾巴狼。否則, 裝逼是不可能的,反而惹人嘲笑!

這種珍珠, 除了磨珍珠粉,也就是穿珠簾什麽的了…

陳嫣現在是開發出了珍珠養殖業, 但她到底在這上面沒有什麽特殊天分,只是知道養珍珠的原理,同時又有一些人力物力可以給她試驗消耗而已。在這種情況下,弄出了一套過得去的法子。

然而也僅此而已了, 養出的珍珠是很難和那些真正的珍品珍珠相提並論的!好在養殖的好處就是量大, 既然量大就可以剔除掉‘殘次品’。基數大了, 總能固定收獲過得去的珍珠。

這種情況下,反正高端市場以下是沒人能和陳嫣爭了。

至於高端市場,陳嫣沒怎麽碰…她手頭上是有頂級的珍珠,大多從南洋零零散散的島嶼上來。其實整個東西方航線附近的小島,有不少文明程度不高的部落,這些部落居於海島,只要周邊海域真有珍珠,大多都發展出了自己的采珠業。

他們的珍珠基本上就兩個用途,一個是部落首領誇耀財富。就和盛產黃金的地區,部落首領從頭到尾都是金子是一個道理。另一個就是和周邊進行物資交換的時候使用——這些部落的文明程度雖然不高,但離周邊的小島,甚至大陸並不遙遠,零星總有交集的時候…

陳嫣願意為天然珍珠付出合理的代價,這些地方自然會和她做交易。

比不上養殖珍珠的穩定和量大,但陳嫣確實得到了不少好珍珠。這些珍珠是典型的奢侈品,就和陳嫣的寶石生意差不多,甚至不如寶石生意。寶石生意依托於礦藏,只要找到礦,其實還挺穩定的。

簡單來說,這種生意單筆利潤是很大,但市場的體量擺在那裏,是絕對無法和絲綢、糖這種貨物相比的。

陳嫣也就隨便賣賣,少量出貨。至於其他的,給人送禮,做大訂單的添頭,自己添妝…說實在的,即使是這個國家的皇後公主,在珍珠上也少有陳嫣這樣‘豪氣’的。

陳嫣以珍珠為話題引子,對各種珍珠品頭論足…對於珠寶,大家都是專業的,但陳嫣明顯見識更足!這就好比後世流傳的一則軼聞,說是末代皇帝看古董,一眼就能看出真假,但要說什麽道理出來又說不出來了。

並不是人家在這上面下了多大的力氣鉆研,而是人家從小看著各種各樣的真東西長大的!這時候再看外面的真真假假,自然篤定。

“若說珍珠啊,金色珍珠、粉色珍珠、紫色珍珠…顏色倒是極多,改天我也辦個珍珠會,到時請諸位來看看。”陳嫣這話並不是假話,是真有心辦這麽個聚會。其中聚會是關鍵,珍珠只是個引子,不過這個層次的聚會,一個引子也是很有必要的。

說話間,陳嫣扶了扶鬢邊的一支步搖,側過身子的時候正好看到殿下有一從未見過的男子,身邊聚了不少人…這可有些稀奇了,倒不是說滿殿的人她都認識,但這麽有‘人氣’的一位,總歸不是無名之人吧?她就算不認識,也該有個眼熟才對。

但現在看著,竟是從未見過這人。

蹙了蹙眉:“那是何人?”

倒不是她好奇心有這麽重,只是正好看到了,總想問一問。

旁邊的尹夫人道:“那是文成將軍,文成將軍是齊地人,翁主可曾聽過他的大名?”

說到‘文成將軍’,陳嫣露出了一個恍然大悟的表情,說起來這人在長安是個紅人呢!而且說起來,這人能紅,正是眼前的皇帝陛下捧的。

文成將軍原名李少翁,文成將軍是劉徹封的,說是將軍,實際上哪到那個地位。這種職位,也就是大家聽聽就好。而這位之所以能撈到這個封號,是因為他辦成了一件大事…招魂!

他替劉徹招來了王夫人的魂魄,由此被劉徹認為是神仙之流,十分優待。

劉徹並不是傻瓜,但他和這個時代很多人一樣,對於神秘側是相信的,或者說有選擇地相信。凡是有利於自身的,就相信,不利於的就擡出‘子不語,怪力亂神’,當作沒這種可能。

“並未聞此人之名。”陳嫣挑了挑眉,輕巧道。

劉徹多了解陳嫣啊,一眼就看出她在這件事上的‘呵呵噠’,她的態度表面上看只是可有可無,但劉徹知道她分明是輕視的。而聯想到陳嫣從小就不信鬼神之事,這似乎也沒什麽不可理解的。

“阿嫣還是不信鬼神?”劉徹笑意盈盈,包括眼睛裏也全是笑意,顯然是想起了什麽有意思的事情。

一旁的韓讓簡直不知道說什麽好,只能說陛下真是雙標了。韓讓可是記得清清楚楚,關於陛下重用方士,朝臣一向是有意見的。即使大家都覺得鬼神之事得慎重,占蔔之事不是虛妄,奇人異士也有真的,但大家都不樂意見到君王真的輕信方士。

如果這個方士是假的,那就是一霍亂朝堂的妖人,欺世盜名,將天子也給騙了!如果做的過分,說不定還要使朝堂跟著不穩呢!現下天子春秋鼎盛,方士還不能有太大的影響,可到了天子年紀大了,更容易將希望、生死這些東西寄托在虛無縹緲的所在的時候,這些方士的影響力就真的難以估量了!

如果這個方士是真的,或許事情會更糟糕…如果是爭天下的時候,主公身邊有個真有能力的奇人異士,那倒是不錯。可是守天下的太平天子要這種奇人異士幹什麽?長生?專權?掌控一切?

雖皇帝來說是不是好事不一定,但對臣子肯定不是好事就是了。

因此,大家都不太想劉徹和這些‘神仙’接觸太多,‘文成將軍’的封號下去,朝臣或明或暗地表示反對,這就是個表態。只是劉徹對這些向來都是無視的,如果有的人勸的很了,他還會老大不高興!

而現在,陳嫣的輕視態度那麽明顯了,劉徹的態度卻是正面的、完全包容的…emmm

韓讓:陛下,你良心不會痛嗎?

劉徹:不會.jpg

雙標玩的很溜的劉徹勸說陳嫣:“鬼神之事也並非全是虛妄,阿嫣還是多些敬畏罷!”

陳嫣滿不在乎:“各人不同,別人信別人的,我是不信的——有人重死後事,陪葬十分豐厚,活著的時候擁有的東西,死後也要牢牢抓住。但我不同,我根本不會修墓,待我百年之後就燒成一把灰,隨便怎麽處置就是——”

“胡鬧!”劉徹下意識地打斷了陳嫣的說法:“陽陵中還留著你的地方呢!”

陽陵是劉啟的陵墓。

這個時候皇帝的陵墓是非常覆雜,不止會埋他們自己,還會在下葬的時候給他本人認為重要的人留下地方。皇後妃嬪就不說了,重要的臣子也能得享陪葬皇陵的‘榮寵’。

比如歷史上漢武帝劉徹的皇陵,衛青和霍去病就葬在一旁,根本不能忽視。

陳嫣的墓,劉啟生前就特意吩咐少府的人規劃過的,在陽陵中占據著很重要的位置…又大又好,還處於黃金地段,充分顯示出了這位天子對自己孩子的喜愛。當初如此設計的時候他是真抱著某種想法的,比如真的有死後王國,就能在遙遠的未來和自己的孩子重逢了…

這件事並不是秘密,凡是關註過這件事的人都是知道的。

不過劉徹拿這個來堵陳嫣的嘴卻不是表面就事論事那麽簡單,這更像是一種本能的反應——當陳嫣潦草地決定自己的身後事,說到死後要燒成灰時,她自己並不覺得這有什麽,劉徹卻先她一步覺得這是難以接受的。

這不奇怪,有些事情本人不覺得有什麽,但是身邊重視自己的人卻很難接受。

劉徹很難描述清楚那一瞬間內心的感受,大概就是覺得陳嫣這輕巧的一句話否定了很多的東西吧。按照她的說法,人會在咽氣的同時,徹底和這個世界永別。不管曾經擁有何等的財富、權勢、容貌,最後總不會有差別。

陳嫣是特別的人,她擁有那麽有意思的人生,但即使是這樣,該結束的時候也是戛然而止。

劉徹不能接受這個!

站在權力的巔峰,皇帝這種生物總是想活的久一點、再久一點,最好長生不老。不過劉徹現在正值壯年,身體又是一慣的好,求仙問藥的需求暫且不強,他也很少考慮自己老去死去之時怎麽辦。偶爾想起,也不過一晃神就過去了。

懼怕死亡,想要牢牢抓住‘生命’本身,這是步入暮年的人才有的狀態,劉徹顯然還不到那個地步。

但是對陳嫣,他的反應不同,似乎更不能接受一點。

陳嫣認認真真地看著面前的九五之尊,以當下的觀點來看,這是一個正值成熟期的男子,容貌、風度等等都是一等一的。她只能從一點兒浮光掠影裏才能看到曾經那個少年的影子…那個時候劉徹還是太子呢,敢想敢幹,喜歡笑,大家都很喜歡他。

想到了小時候的事情,陳嫣的語氣也柔和了很多,搖搖頭:“我知道,到時候將那一把灰裝了,送到墓中就是了…這是大舅希望的事,我自然做到——若不是如此,我寧願將那一把灰灑在天地之間、江河湖海之間,落得一個幹幹凈凈!”

“世人期盼高大穩固的墳冢能保千千萬萬年,只是這未免虛妄!幾百年就能滄海變桑田,何況一土包?如今遠如三代時就不說了,就說東周之時、秦時的墓葬還剩幾多?”

“人死後的事和本人有什麽相幹?都是做給活著的人看的。”陳嫣的聲音輕輕淺淺,好像是一口氣浮著,只要一句話說的重一點兒就會把它給吹散了。

這話聲音不大,只有近前的幾個人能聽到…說實在的,近前的幾個嬪妃和內宦惟願什麽都沒聽到呢!一個個屏氣凝神,紛紛低下了頭,只想裝自己是個擺設。

是個人都知道,天下修陵墓最來勁的是皇帝,最想要死後王國的人也是皇帝!他們希望自己的權勢在另一個國度也有延續,而不是生命結束了就什麽都沒有了。陳嫣說這話,輕一點兒叫掃興、沒眼色,重一點兒就要被懷疑什麽居心了!

這樣當著面‘揭短’真的好嗎?雖然這也只是很正常的一種個人看法,當今天下不信死後王國,覺得厚葬不是什麽好事的人也挺多的,但這樣對天子說,是不是不太好?

然而,意料之外,或者說還是意料之中的,天子沒有因此發一點點脾氣。他只是深深凝視著陳嫣,末了,嘆了一口氣:“阿嫣…有時朕真不知拿你如何是好。”

不可否認,對於任何一個人來說,都做不到‘眾生平等’。在一個人的心裏,人就是能按照親疏遠近被分作三六九等!對於普通人是這樣,對於九五之尊的皇帝也是這樣。

有些事情別人說、別人做,劉徹是會勃然大怒的!作為一個已經被寵壞了的皇帝,他的逆鱗、敏感點實在是太多了!一旦有人做了什麽他介意的舉動,屬於皇帝的那種疑神疑鬼就會發揮作用。

但是同樣的事情換成是陳嫣來做就是另一回事了,他從未將陳嫣放在自己敵對的位置——這就像是一種根深蒂固的本能。於是,陳嫣無論做了什麽,他也很難用惡意的角度去解讀了。

剛剛陳嫣說的東西,放在別人身上,難免會覺是在嘲諷,有大逆不道的嫌疑。但陳嫣說來,劉徹會想到什麽?他首先感覺到的是其中的孤獨與灑脫,哀傷和深邃這一類東西。

這個時候的陳嫣好像離所有人,包括這個世界都很遙遠。

到了劉徹這個程度,其實已經沒有多少同理心了,想要做到‘感同身受’更是一個笑話。發生在別人身上的喜怒哀樂,通通不能感染到他。而很奢侈的,他在陳嫣身上還剩下為數不多的‘同理心’。

所以陳嫣說這些話後,他的第一反應其實是難過。

而第二反應就是‘果然是阿嫣’…陳嫣一直以來在他這裏就是一個擁有很多特別之處的人。習慣了這個,她身上再多的出格也顯得普通了起來。至於說這裏面有沒有她對他的嘲諷,這是他很靠後才想到的事情。

他並不覺得這裏面有陳嫣的嘲諷,單純覺得陳嫣沒有這個意圖…或者說,就算陳嫣故意嘲諷他,那又算得了什麽呢?說的直白一些,他對陳嫣的容忍力一向很高。

這和陳嫣一開始的定位有關——她不是他的妃嬪,不是他的臣子,不是天底下任何一個需要仰他鼻息過活的人。最初陳嫣養在劉啟身邊,劉徹是太子,而她則是天子最寵愛的晚輩,那個時候起,這種關系就讓劉徹只能將她當成是和自己平等的存在了。

後來陳嫣和他一起讀書,更是少有的能和他平等交流的人。

再到後來,陳嫣對他的態度也包含著‘平等’…至於劉徹,那個時候他愛上了這個小妹妹,也沒有覺得這種‘平等’是某種程度上的冒犯——有些習慣就是這樣,一開始是這樣,於是一直就這樣了,當事人也不覺得有什麽問題。

別人嘲諷天子,那是大不敬,罪該萬死!但是陳嫣呢,她的定位就和其他人不同,在劉徹那裏她是平等的,或者接近於平等。簡單來說,劉徹如果想做某件事,這件事和陳嫣有關,他總會和她商量商量。換成是別人,怎麽可能有這個步驟!皇帝陛下辦事,一個個還敢啰嗦?

真正說起來,陳嫣嘲諷劉徹也不是沒有過呢!反正劉徹在各個方面也不是真的完美無缺…有些時候他是雄圖大略的君王,但有的時候一水兒騷操作也確實看的人目不暇接,關於這一點陳嫣是深有體會的。

陳嫣微微避過劉徹的視線,笑了笑:“怎麽辦?不怎麽辦…死不死的,那都是好久以後的事情了。”

活著的時光還有很長,長到好像永遠不會到來。

但人容易忽略的是,從已經過去的時光來看,時間總是走的很快的——曾經的陳嫣是稚弱小兒,劉徹是少年天子。而如今,兩個人以主流的觀點已經當不得年輕啦!即使是更年輕的陳嫣,也可以說度過了人生一半的壽數。

時光是很快的…倏忽而過,只是身處其中的人很難感受到而已。

陳嫣並不想太過深入地聊這個話題,很快粗糙地轉移了話題:“唔…重修長安之事已經有眉目了——此事傳到了商賈之中,不少巨賈都有興趣競標。哈,說起來這個差事可不容易,但是富貴險中求麽,這些人看到了其中的好處。”

同樣的造價,少府根本做不下來的工程,對於民間商賈來說卻是肥的流油,至於說和朝廷交好這樣的隱形好處更是提都不用提!由此,即使承包重修長安的工程有這樣那樣的風險,有些部分更是龜毛的要死,也有不少根本不畏難的巨賈選擇了這條路。

陳嫣說了幾句重修長安相關的事情,她姑且說著,劉徹也就姑且聽著。兩人都沒有註意到的是,‘文成將軍’李少翁不知道什麽時候站到了很近的位置。

李少翁朝劉徹行禮,行禮完畢之後又向陳嫣拱手,笑呵呵道:“在下有一樁要事正好與不夜翁主說呢!”

對於這個最近在長安紅得發紫,人人都想親近的方士,陳嫣卻是輕慢的。別人對這個人恭敬有加,要麽是看劉徹的面子,要麽是真的相信他有真本事。在這個時代,一個所謂‘有真本事’的方士,誰能不忌憚呢?就算不指望從這種人身上獲得什麽,也不想自己得罪人之後惹來禍事吧。

但這些對陳嫣來說算什麽呢?劉徹的面子…她確實得給劉徹的面子,但是她給劉徹面子哪需要通過親近一名方士來體現!那也太掉價了。至於說忌憚一名方士,這對於曾經生活在現代社會的她來說就更不可能了。

她篤定對方不過是一個欺世盜名之徒,根本不放在心上。

看著指甲上新染的鮮亮紅色,陳嫣輕輕一瞥,嘴角帶笑,然而眼睛裏卻沒有多少重視。只是隨口道:“哦…文成將軍於我有事?這倒是稀奇了。我這人過去就不識得文成將軍,將來也不像是有交集的樣子…”

雖然語氣柔和,但意思裏的不歡迎已經很明顯了。當下,李少翁的臉色不好看起來。過去他在齊地不名一文的時候,一般人尚且不會如此輕慢於他。如今他為天子招魂王夫人成功,水漲船高,一時之間風頭無兩,更沒有冷落他了。

可以說,陳嫣是很長時間以來第一個這樣對他的人…他不解也在這裏了,在他看來,他可沒有得罪這位不夜翁主啊!

說實在的,如果換做是旁人,李少翁少不得用方士那套常用的手段,或恐嚇,或欺騙,或折服…但對於‘不夜翁主’其人,他不敢等閑視之,一時之間竟只能在一旁訕笑了。

他過去在齊地活動多年,不夜翁主之名也是如雷貫耳,李少翁自然知道這位大佬並不是隨隨便便就可以糊弄的愚夫愚婦。至於說找天子打小報告、穿小鞋、埋雷,這更是不能夠了…做他這一行,最首要的就是察言觀色!

疏不間親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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